1.停车场收费标准

2.厦门金山财富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

3.厦门最新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4.厦门停车费收费标准

厦门金榜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_金榜公园西门停车场价格

每辆次收费5元,1小时以上每超过半小时加收3元。

厦门轮渡码头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为早上7点30到晚上8点在1小时以内,每辆次收费5元,1小时以上每超过半小时加收3元;晚上八点到早上7点30分在1小时以内,每辆次收费5元,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3元。回答内容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停车场收费标准

首小时内收费3元,之后每30分钟加收1元,封顶费用为20元。厦门湖里朗豪酒店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就在万达广场的旁边,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更方便的进行停车,是建有停车场的,是需要进行收费的,收费标准是首小时内收费3元,之后每30分钟加收1元,封顶费用为20元。

厦门金山财富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

停车场收费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针对内部车辆。这种多出现在小区内部车辆,主要分为月卡、次数卡、年费卡和免费卡等。月卡车即车主交钱后该月可以自由进出停车场停车;次数卡则是缴完费用之后享有的停车次数事先设定的卡;年费卡类似码斗于月卡;免费卡则是内部人员享有的一种停车卡;第二种则是即时收费。

停车场注意的事项

注意限速和限高一般情况下地库入口都会设有限高提示,对所驾驶的车辆高度有个大致了解,下地库之前看看是否超过了限制高度,如果超过了千万不要强制驶入。车顶碰伤了修起来也是很麻烦的,虽然这个问题出现的几率比较小,但还是需要提醒一下广大车友们。

注意周围的车和行人在地库中找车位时,由于拐弯和盲区比较多,经常会遇到出车位的车辆或行人,这种车辆和行人往往是突然出现在行驶的车辆前方,此刻一定庆模棚要多加注意不然很容易造成事故。

很多地库在拐弯的地方或盲区都会安装凸面镜,让司机能够及早发现盲区中的车辆或行人,大家在地库中驾驶车辆时,不妨利用这些工具观察前方情况,如果没有凸面镜,在拐弯前或遇誉则到盲区时,可以使用喇叭或远、近光灯,切换几下,提示对方有车经过。

厦门最新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厦门金山财富广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如下:

* 白天时段:08:00-18:00,2小时以内按5元计费,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3元。

* 晚上时段:18:00-次日08:00,每小时2元。

* 大小车收费标准不同,具体为:小型车每小时3元,每次最低收费5元;中型车每小时5元,每次最低收费10元;大型车每小时10元,每次最低收费20元;其他车辆每小时20元,每次最低收费30元。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标价为准。

厦门停车费收费标准

最近厦门市针对停车服务收费进行了新的调整,出台了重新修订后的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且从3月1日开始执行。在新的规定当中还是有非常大的变化的,具体有哪些变化以及政策原文如下。

2021厦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主要有四点变化

一是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由原来的即停即收调整为首次15分钟免费,同时明确,当天内第二次进入同一停车场或同一路段临时停车泊位不适用免费规定,目的主要是考虑到机动车使用人的实际需求,鼓励车辆短停快走。

二是明确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通过招、拍、挂引入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的停车设施适用市场调节价,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引进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推动停车产业优化升级。

三是根据福建省的规定,明确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是为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属于政府定价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服务收费按有关政策实行减免优惠,即按《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办法》配套的停车服务分类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进行修改,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下简称停车服务收费),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者,为机动车提供停放场地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市发改部门负责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工作;市建设部门负责全市停车场经营备案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协助做好停车收费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停车服务收费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下同)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下列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一)机场、火车站等配建的停车场;

(二)公共停车场;

(三)码头、汽车站、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可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地段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四)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五)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六)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

前款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通过招、拍、挂引入的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定价停车服务收费分类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资规部门确定,停车区域划分随区域发展及区域停车市场收费变化适时调整。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建设部门制定,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第七条制定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白天高于夜间,同一区域内道路高于非道路,同一停车场地面高于地下;不同分区、特殊时段、特殊区域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二)停车服务收费实行累计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率,防止出现长时间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

(三)同一停车场地下停车位服务收费标准应低于地面停车位10%以上。

第八条停车服务收费以分钟、小时为计费单位,按不同车辆类型所施划的停车位或者按实际所占用停车位数量收取停车服务费。

第九条下列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环卫、殡葬等车辆;

(二)执行公务且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

(三)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进入政府定价停车场(独立专业机械停车场除外)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或者进入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当天内第二次进入同一停车场(或同一路段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政府定价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按有关政策实行减免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给予优惠。

第十条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服务费,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行政机关负责支付。

第十一条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类别、收费标准实行网上办理。申请首次收费或变更收费标准及经营范围的,应于10日前,在网上填报停车场收费的具体标准及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和价格干预措施。

经营者在收费时,应当依法开具税务或者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合法票据。停车场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出具合法票据的,机动车停放者可以拒绝支付停车费,并可向市财政、税务等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实行收费公示。

(一)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入口处和收费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表),标明经营者名称、停车场备案编号、停车泊位数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段、免费及优惠对象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公示牌采用蓝底白字,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公示牌采用黄底黑字。

停车场从事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向建设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有关政策、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价格欺诈等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建设部门依法查处。

对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提供车辆停放,收取停车费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本办法由市发改、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自2020年12月9日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将根据厦发改价格〔2020〕472号文件调整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市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按厦门市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二类执行,即:30分钟以内(含)免费;白天时段08:00-18:00(含)2小时以内(含)按5元计费,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3元;夜间时段18:00-08:00(含)每小时2元;连续停放24小时(含)最高收费30元。

2.连续停放第二天(24至48小时)最高收费45元;连续停放第三天开始每24小时最高收费60元。

二、办事群众车辆免费停放

办事群众办事期间可享受免费停车。免费时间自大厅取号前30分钟开始到业务办结后30分钟结束(含免费停放30分钟)。办事群众免费停车需通过微信自助办理,停车收费系统将自动获取取号时间和业务办结时间,免除相应停车费用。若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需按收费标准缴纳超时费用。未取号办理业务、取号未办理业务、咨询、办理自助机业务按收费标准享受30分钟免费。

三、微信操作流程

本停车场支持微信自助缴费和出口岗亭人工缴费。为避免出口拥堵,建议您使用微信提前缴费,缴费后请在15分钟内离场,避免产生超时费用。中心导办台、停车场、行人出入口、出口岗亭均设有微信缴费指引。

操作流程:

请用微信扫描“德政物业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处”二维码或关注“厦门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点击“停车缴费”,进入页面后输入完整的“车牌号码”并点击“查询”,即可进入支付页面进行支付。

办事群众自助办理免费停车请在支付页面点击“办事群众”,输入取号身份证号并点击“小票抵扣”,系统将自动扣除免费时间内产生的停车费用。

若有疑问,请在办结业务30分钟内,到一楼总咨询台咨询。

四、温馨提示

中心工作时间、取号时间如下: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取号时间:上午8:40-12:00 下午12:40-16:50

疫情期间,请办事群众车辆停放地面或地下一层停车场。